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有效防控固体废物全过程生态环境风险为目标, 统筹推进重点攻坚和系统治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扎实推动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强化固体废物全链条监管。
1.总体目标
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一张网”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建成一批“无废城市”。
2.主要指标
(1)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0.2当量起数/千平方公里,或较2027年60%以上;
(2)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10%;
(3)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30%;
(4)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覆盖率100%。
二、重点任务
1.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1)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a.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非法倾倒处置问题;
b.加强实时动态监控。
(2)溶洞垃圾污染专项调查整治
a.重点省份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
b.按期整改并建立核查工作机制。
(3)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a.长江流域五省一市开展存量磷石膏库排查整治;
b.加强磷石膏贮存、运输、利用等环节环境管理。
(4)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
a.开展高风险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
b.加快积存渗滤液处理和渗漏污染治理。
(5)危险废物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a.推动未达标危险废物填埋场设施改造提升;
b.实施重点区域退役危险废物填埋场封场综合治理。
2.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治理水平
(1)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环境监管体系
a.将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相关单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b.建设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
c.逐步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信息化监管。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境监管
a.强化工业窑炉协同处理过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管控;
b.制定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利用工作指南;
c.推动磷石膏、赤泥、锰渣等无害化预处理。
(3)开展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
a.开展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堆(渣)场调查评估;
b.长江流域聚焦锰渣、锑渣,黄河流域聚焦煤矸石、粉煤灰、赤泥, 实施分区域系统治理;
c.完成60%以上的历史遗留堆存场所治理。
3.严格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
(1)深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a.推进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
b.强化“一码贯通”实时可追湖信息化监管;
c.完善支撑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的管理制度。
(2)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水平
a.强化小微企业收集管理;
b.优化跨省转移审批;
c.加强利用处置设施统筹规划支持偏远地区探索;
d.医疗废物就地处置。
(3)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a.严格限制经处理可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
b.探索建立利用处置设绩效分级管理体系;
c.加快推进危险废物能力建设。
4.积极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新能源退役设备污染防治
(1)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
a.加强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规划;
b.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监管范围;
c.修订废弃电路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d.强化回收拆解企业环境监管。
(2)强化新能源退役设备环境管理
a.制修订废动力电池、风电设备等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b.引导产生单位将退役设备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
c.支持退役新能源设备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
5.全面加强生活、建筑、农业等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a.加强焚烧发电企业环境监管;
b.提升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能力;
c.加强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置。
(2)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a.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
b.加强利用处置设施污染防治;
c.排查治理存量建筑垃圾污染。
(3)加强市政污泥污染防治
a.逐步减少污泥填埋量;
b.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过程管理。
(4)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a.依法加强秸秆焚烧管控;
b.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c.推动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
6.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1)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扩面提质
a.支持200个左右城市开展建设;
b.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区域共建;
c.建立“无废指数”评价体系;
d.在美丽中国先行区及有条件的省份建成一批“无废城市”。
(2)发挥“无废城市”建设的改革引领作用
a.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
b.推动建设“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企业”。
7.系统加强固体废物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1)建立固体废物智能遥感监测网络
a.完善固体废物遥感监测与智能识别技术方法;
b.强化“遥感+人工智能”技术及装备应用。
(2)强化贮存处置设施污染排放监测
a.加强贮存处置设施监督检测和自行检测监管;
b.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装树联”。
(3)加强固体废物环境执法监管
a.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机制;
b.提升非现场执法精准程度;
c.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三、政策体系
1.健全法规标准
(1)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行业+综合”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标准体系;
(2)修订危险废物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
(3)完善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体系;
(4)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5)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等制度。
2.优化经济政策
(1)统筹用好各类既有渠道资金;
(2)推动金融机构开发相关产品和服务;
(3)推动完善环境保护税政策执行口径。
3.推动减污降碳
(1)推广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绿色低碳技术装备;
(2)支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进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4.加强科技支撑
(1)依托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推进关键技术研发;
(2)支持企业开展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
四、实施保障
1.生态环境部
统筹推动规划实施,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2.有关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3.地方
切实履行主体贵任,完善工作制度,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