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卫函〔2025〕74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专家对泸州兴泸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低碳(零碳)环境产业园区申报资料进行了资料审查。评价专家组于2025年9月11日对泸州兴泸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低碳(零碳)环境产业园区进行了现场审查与评价,并于2025年9月22日完成评价审定工作,现将最终审定结果公示如下:
泸州兴泸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低碳(零碳)环境产业园
特此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22日- 2025年10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 系 人:李雅昕 15910758291
邮 箱:liyx0820@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19号楼一层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5年9月22日
通知原文:泸州兴泸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低碳(零碳)环境产业园区公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