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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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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卫函[2021]47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环境卫生行业市场秩序,有效增强环卫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推动我国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会决定对2020年度获得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开展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0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获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2021年已重新申报企业无需另行报送年审材料)。

二、年审内容

企业2020年度在综合素质、管理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信用管理等方面的表现,详见附件2。

三、年审时间

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年审材料报送。

四、年审程序

(一)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按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表》,打印装订后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信用等级证书一并邮寄至我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

(二)材料审核

我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收到各单位年审材料后,将按照《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书面审核,如有必要将进一步开展现场核查。

(三)结果公示

年审合格的企业将继续保持原信用等级;出现不良信用情况者,将根据实际情况下调其信用等级;出现严重失信行为者,将撤销其已获信用等级并收回信用等级证书。

年审结果将在我会网站(www.caues.cn)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年审费用

年审工作不收取费用,评审费用由我会统一支出。如需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人员的差旅费用由被核查企业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淑宝  18661698521

               陈海柳  13901189177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楼4楼(100020)

电子邮箱:credit@caues.cn

(二)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杜晓峥 010-68002665

 

附件:1.2021年度年审企业名单

          2.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表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2021年度年审企业名单.pdf

附件2: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表.doc

通知原文:中环卫函[2021]47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