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组织召开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进展新闻发布会。
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参加发布会,介绍近期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推进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下为“管城理市”根据发布会内容整理的讲话实录:
市直机关工委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徐斌:
2020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的要求,落实好市委书记蔡奇提出的党政机关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要求,充分发挥统一领导机关党建的职责,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组织引领,组织动员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减量、带头开展垃圾分类,主动开展政策宣讲、调查研究、家庭分类、桶前值守等实践活动,以身示范影响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提升了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现就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抓好宣传动员
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发出号召倡议,新版《条例》发布后,第一时间发出《“紧盯垃圾分类关键小事 文明机关先行”倡议书》《以首善标准创建节约型机关——致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一封公开信》,号召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源头减量、垃圾分类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市委办公厅、市城市管理委、北京海关等15家市直机关全国文明单位发出再行动倡议书,拍摄制作《市直机关 垃圾分类在行动》《垃圾分类重行动 党员干部表率作》专题片,动员党员干部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助力社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垃圾分类、光盘行动、节约型机关等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市委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条例》,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提高垃圾分类责任意识,进一步了解生活垃圾为什么要分、怎么分、怎么才能分得好,带动家人和周边居民自觉践行垃圾分类。此外,还开展了“文明机关先行 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答题、家庭计量分享会、“垃圾文明一日行”等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了解生活垃圾去向和回收利用。
三是宣传市直机关各单位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属媒体“两台一报”和“北京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宣传了70余个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经验做法。比如,市园林绿化局综合事物中心党委创新推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分清种类、分类投放、分项处置”和“定时投放、定岗定员引导、定期定量统计、不定期督察检查”的“五分四定”工作思路,提高了市园林绿化局各级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操性与实效性。比如,市二中院党员干部深入驻地社区,根据社区需要、时间安排进行了“订单式”宣传,并自费购买分类垃圾桶模型为楼门长开展义务培训。比如,市气象局党员干部利用蛋壳雕技艺进行创意加工,让更多群众重新认识废弃物价值的再利用。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实现应签尽签。党员干部通过“双报到”回到居住社区(村)递交承诺书,对接需求、接受任务,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和周未“桶前值守”等工作。有些党员身在外地,回京后及时向社区报到,主动认领任务。机关党组织主动到社区(村)开展垃圾分类活动,进行政策解读、专业咨询。同时落实好地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相关要求,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周末卫生大扫除”等。截至目前,约有8万人次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村)桶前值守,基层党组织赴社区(村)参与垃圾分类活动3000余次。
二是开展督查检查和专题调研。与市机关事务局检查了六里桥办公区、中环办公区和行政副中心办公区的机关食堂、垃圾分类和运输情况,根据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要求,采取上门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牵头检查了密云区、延庆区、房山区等9个区60多个社区(小区、村)的垃圾分类政策宣传、桶前值守等情况。与市委社会工委到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办事处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参与垃圾分类的情况;组织全国(首都)精神文明单位召开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分享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典型案例,听取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是创新参与方式,广泛开展“四小活动”。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号召市直机关各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我的分类(减量)小技巧”“我的社区新变化”随手拍、“我的值守手记”“我为社区献一策”等“四小活动”。鼓励党员干部通过文字、图片、小视频等形式介绍自己家庭垃圾变废为宝、所在社区垃圾分类后的新变化,参加桶前值守的所见所闻所感。
从一年多的工作来看,市直机关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能够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同时也使机关党员干部更加积极主动参与了基层社会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巩固工作成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创建节约型机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起来,整体谋划、一体推进,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
二是用好活动载体,推动工作落实。继续深化“四小活动”,引导更多党员干部带动家人及周边群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主动参加桶前值守,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三是注重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做法。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典型选树,重点宣传机关党员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实践经验,充分展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践行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精神风貌。
市城市管理委
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刚:
一、基本情况
7月21日至8月20日,全市生活垃圾日均清运量2.31万吨,与2020年日均清运量相比上升4.91%。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为4131吨,分出率为19.68%;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2069吨/日;其他垃圾1.69万吨/日。统计可回收物回收量5950吨/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5%。抽查居民自主分类投放准确率为83.65%。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诉求量由1月份187件/日,下降至8月份48件/日,整体呈下降趋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政策印发实施
为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制止餐饮浪费,促进粮食节约,保护城市环境,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提升行业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委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相关政策。7月16日至8月14日,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对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和调价方案广泛征求了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期间,通过首都之窗、邮箱等渠道收到各类意见建议共16条,其中9条涉及收费政策,7条涉及行业管理。超过6成的建言者赞成利用价格手段促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减量,对于部分市民提出的担心增加餐饮企业负担、担心厨余垃圾违规排到下水道,建议加强监管、规范提升垃圾运输服务等相关意见建议,市有关部门已在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政策时予以吸纳。
经市政府同意,市城市管理委会同有关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实施管理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我市非居民厨余垃圾科学管理水平。
(一)强化运输单位规范化管理
各区通过清理规范,形成全市厨余垃圾运输单位管理台账,向社会公布运输单位名录,便于非居民产废单位选择。运输单位要在运输车辆加装计量称重和卫星定位等配套设备;协助非居民单位安装垃圾收集容器电子身份标识;对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查,判定合格后方可收运;实施精细管理,落实运输电子联单制度;运输单位车辆号牌应录入末端处理设施数据库,未入库车辆不得入场。
(二)非居民单位做好排放登记
非居民单位要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负责将收集容器运送至与运输单位约定的桶车交接点,对运输单位反馈的计量数据和分类质量通过系统线上及时确认;采取措施做好垃圾分类和减量,做到不混投,不乱排。
(三)规范合同签订
非居民单位应在属地街道(乡镇)指导协调下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运输服务合同要明确收费标准、缴费和结算方式、垃圾运输地点和时间、分类质量要求、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四)逐步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在推进计量收费制度的过程中,引入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能。非居民单位排放数据和运输车辆进场数据,形成关联数据链,在第一时间同步传输至市、区、街政府部门的管理系统,运输单位和产废单位可以实时在线查询,确保数据真实。这些基础数据的积累,将为运输单位合理安排运输力量,精准安排服务路线,不断提升全链条运行服务水平创造条件。同时,这些基础数据,也将为建立定额管理机制打下基础。
(五)提升市民节约减量意识
餐饮服务单位可以推出小份菜,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餐后打包,同时对餐饮消费者加强宣传,倡导“光盘行动”,减少食物浪费。非居民单位可采购净菜及半净菜,或由中央厨房统一加工配送,提高厨房剩余食材再利用。通过对厨余垃圾采取控水控杂、油水分离等措施,减少厨余垃圾排放量。按照国家和本市水务和环境保护有关法规要求,产生的污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六)加强执法检查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将针对不落实排放登记制度、非法倾倒、运输和消纳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建立与行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联动机制,对厨余垃圾产生异常或违规处理的非居民单位开展联合检查、问题会商、案件移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乱收费、议价收费、计量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处长张萌:
为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有关规定,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对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进行调整。
一是落实计量收费,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目前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水平与成本差距较大,统筹考虑餐饮服务单位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控制调价水平,自2021年9月30日起,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调整到300元/吨。
二是激励约束并重,推进定额管理,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按照国家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要求,自2022年9月30日起,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差别化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其他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施。实施定额管理的非居民单位执行差别化收费,实际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实行加价,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提升行业科学管理水平。价格调整与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同步推进,建立健全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管理体系,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运输处理服务质量,促进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可按重量计量收取,也可按容积计量收取,重量计量和容积计量的折算系数以及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标准、差别化收费实施范围由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公布。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管理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根据评估和成本监审情况,动态调整收费标准。
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
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的统筹调度下,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关键小事”。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情况
自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116.72万家次,发现问题2.5万家次,整体问题率为2.14%,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6.54万起;适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3.65万起,其中针对个人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警告1.74万起,罚款3183起。石景山区、顺义区、平谷区的执法检查工作较为突出,人均立案处罚数排全市前列。
为进一步提高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责任,市城管执法局调度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自今年6月起,对本市所有居住小区(村),在年底前开展3个轮次的城管执法进社区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全覆盖。截至8月底,已完成了第一轮次的执法检查全覆盖。
从数据分析来看,6月至8月,城管执法部门针对居住小区(村)内个人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警告9326起,罚款1693起;与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前相比,三个月的总处罚量环比增长近5倍;居住小区(村)检查问题率从11.4%下降到11%,保持稳步下降趋势;居民的正确分类投放率从78.9%上升至81.7%,有小幅上涨。
数据表明,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居住小区(村)内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制止,警示震慑作用充分彰显;居民自主分类意识逐渐增强,分类的主动性和准确率逐步提升,分类效果明显改善。
二、采取主要措施
一是高位推动,精心组织。自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以来,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层级部署调度,各街乡镇综合执法队结合辖区不同特点,采取多种措施抓好落实。平谷区强化“日统计、周通报、月考核”工作机制,对各街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立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考核,对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进度推进较慢的街乡镇开展一对一重点帮扶,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单位开展分级约谈。房山区结合前期执法成果,在全覆盖检查和入户回访的基础上,着重向精准方向转变,不断深化“宣教指导”、“精准辅导”、“专项督导”三导工作模式,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严格执法,高频宣传。城管执法部门在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进行第一轮次执法检查全覆盖中,同时开展多轮次、多形式、多角度的普法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和震慑力。市城管执法局联合东城、朝阳、海淀、丰台局精心策划,对一批居住小区内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镜头直击处罚现场,全过程展示劝阻、书面警告、罚款“三步走”的执法流程,有力震慑违法行为。怀柔区邀请城管特约监督员,共同深入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城管法规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倡议居民从我做起,争当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
三是高效推进,多方联动。城管执法部门不断完善执法监管与桶前值守长效机制,固化与社区、物业点对点联系机制,动态掌握居住小区(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鼓励属地探索运用视频巡检、“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固定证据,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追溯率和处置率。通州区指导各属地建立“城管+社区+物业+社区志愿者”的“1+N、管理+执法”多方责任履职平台,努力将该平台打造成为“城管执法进社区”一线推进的攻坚阵地。海淀区东升镇建成由智能化桶站和智能管理平台组成的垃圾分类信息化工作体系,打造调度员+巡查员的工作模式,能够实现智能化宣传、督导、开盖、识别、积分、溯源、称重、违规取证功能,锁定重点人群,进行精准执法。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城管执法部门将围绕全市重点工作部署,结合中秋、国庆执法保障工作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按照“抓重点、保力度、广覆盖”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抓好第二轮次“城管执法进社区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巩固前期执法成效。在第二轮次的执法检查中,城管执法部门将重点对热线举报高发居住小区(村)以及舆情曝光点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做好对居民个人未正确分类投放、垃圾清运不及时、桶站维护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要对第一轮次检查中发现的基础薄弱、行动较慢的小区(村)开展“执法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全力支持生活垃圾桶前指导员开展工作。在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中,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与桶前值守长效联动机制,健全快速处置流程,为桶前指导员提供强有力的执法支撑,对不听劝阻、屡次不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个人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三是执法护航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规范厨余垃圾管理。为配合做好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市城管执法局提前部署,调度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于今年5月起集中开展了针对非居民用户的厨余垃圾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85万家次,立案查处不落实排放登记制度案件323起,以及各类非法倾倒、收集、运输厨余垃圾案件2903起。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实施后,城管执法部门将积极履职尽责,加大对餐饮经营单位和厨余垃圾运输企业的监管,重点打击违规收运厨余垃圾、随意倾倒处理厨余垃圾等易发违法行为,积极督促引导厨余垃圾非居民责任主体规范处理厨余垃圾,有效净化厨余垃圾收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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