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实施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沈政办发〔2018〕45号),决定“全面推进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我市环卫作业创新改革步伐”,改革范围包括“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含区域内各类开发区、新区、功能区城区及城乡结合部),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并指导“各区可根据实际扩展服务项目和范围,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改革。”
具体实施步骤为:(1)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2月28日前;(2)立项招标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3)交接过渡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目前,“皇姑区、大东区、沈河区、和平区、沈北新区、铁西区、浑南区”等已陆续发布项目招标公告。其中,于洪区环卫市场化项目已于3月16日开标,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环境有限公司分获一二标段。
一标段
中标单位: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金额:85,269,286元
合同期限:8年
二标段
中标单位:北京环境有限公司
年同金额:141,989,693元
合同期限: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