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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

来源: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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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卫函[2021]3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会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会员企业负担,优化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协会服务能力和效果,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我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建领导机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二、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21]50号)等文件要求,依据我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经营服务性活动收费管理办法等,加强收费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费收取和各项经营服务性活动收费与管理。
      三、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强制入会,不强制会员或行业相关的市场主体参加我会组织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强制会员或行业相关的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或为我会赞助、捐赠。
      四、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和活动监管,持续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各分支机构私设账户、重复收费、多头变相收费、收费返成等。
      五、按照合法合理、弥补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引入多元化服务主体,实行服务价格市场化,根据市场或服务对象的需求、服务成本、活动举办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经营服务性活动收费标准。
      六、在充分考虑我会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力所能及地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适时调整经营服务性活动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
      七、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收取相关单位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或协议并严格遵照履行,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八、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严格约束收费行为,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理事会会议、会员大会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和全体会员的监督,切实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欢迎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10-68002665     

邮       箱public@caues.cn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中环卫函[2021]37号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1).pdf